ET1617502
去人家家裡討打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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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/10 23:03
MaxYen
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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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/10 13:09
FreeH
恐龍在台灣復活,恐龍法官、恐龍撿查官四處横行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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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/10 12:55
ET1229771
果然是鬼島的法律 人家跑來你店裡面偷東西,輕判。 你如果敢反擊,你就要被判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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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/10 12:03
ET1679552
多次竊盜紀錄,素行不佳,判處4月徒刑,可易科罰金??就是有這種爛法律治安才會敗壞,支持私刑 爛政府爛司法,官逼民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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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/10 11:53
Allen07
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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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/10 11:52
hljong
法律保護壞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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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/10 11:34
anko3125
只有我覺得警政署長兒是自我防衛嗎?難道眼睜睜看嫌犯偷竊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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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/10 10:57
工藤新二
那小偷根本欠揍,沒被當場處決就不錯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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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/10 10:56
ET1772945
這起案件勾勒出台灣司法的荒謬:一名潛入店內的慣竊,在被活捉後竟能轉身控告被害人,而法官對其「溫情」的量刑,更是對守法公民的公然羞辱。 判處四個月徒刑且可易科罰金,對慣犯而言,這不過是微不足道的「營業成本」。當司法體系過度呵護犯罪者的處遇,卻無視被害者深夜奔波、財產受威脅的恐懼時,正義早已失衡。 台灣某些人權團體與司法圈長期陷入「假道學」迷思,執著於被告的更生權,卻將被害者的權益束之高閣。法官雖提及「素行不佳」,卻給予能用錢解決的輕判,無異於變相鼓勵再犯。這種「假慈悲」的司法風氣,正是台灣竊盜猖獗、人人自危的根本原因。法律若失去嚇阻力,僅剩對罪犯的體諒,那便是對善良大眾最深刻的不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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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/10 10:55
ET
笑死,判個四個月是怎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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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/10 10:54
栗子
考量他為未遂犯,減輕其刑???咱台灣的司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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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/10 10:41
ET1728481
他媽的白癡法官,抓小偷現行犯,竟然還被判強制罪、傷害罪,人民連保護自己的財產都有罪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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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/10 10:31
EJChen
火鍋店好吃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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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/10 10:13
MaxYen
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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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/10 10:0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