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T1264935
「營業人因營業活動而支付的平台手續費」,屬於《統一發票給獎辦法》第11 條所說的「買受人為營業人、不適用給獎」情形。 即使沒有打統編(例如未辦理稅籍登記的賣家),只要稅務機關認定「這筆交易是為了營業目的」,就會比照「營業性質交易」處理,不列入一般消費者獎金發放範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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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/17 08:44
bunbunboy
擊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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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/17 00:18
ET1081447
以我的解讀,路邊攤老闆或任何小老闆,去買一支筆,加100元油錢,7-11買晚餐,假如中獎,都不能算?是這樣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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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/16 22:53
中文名
民眾透過網路平台銷售貨物,被迫付手續費,取得平台開立、品名為「手續費」的雲端發票1000元還不能領奬?!?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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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/16 19:14
ET0000
通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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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/16 18:48
ET1060729
反正跟症腐玩任何東西,症腐就是只能贏不能輸啊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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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/16 18:22
ET1700522
品名是手續費就很可疑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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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/16 18:05
ET1052828
不是啊 當老闆忘記開統編中了還不能歸自己所有,那要統編幹嘛,創業的都該死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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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/16 18:02
ET1081447
莊蕭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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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/16 18:02
ET1752904
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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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/16 18:01
ET112155
笑死 你們想自己a起來?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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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/16 17:59
MRT
換個人領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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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/16 17:58
ET1429950
去年不是說沒預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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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/16 17:5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