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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追淨零排放!花蓮端午首次改發生活物資券 全縣賣場可抵用

▲▼花蓮端節生活物資今年首度以物資劵方式發放。(圖/花蓮縣政府提供,下同)

▲▼花蓮端節生活物資今年首度以物資劵方式發放。(圖/花蓮縣政府提供,下同)

記者王兆麟/花蓮報導

花蓮縣政府「幸福花蓮」端午節生活物資26日分別於新城鄉原住民多功能活動中心、秀林鄉秀林村多功能集會所、豐濱鄉公所前發放。縣長徐榛蔚在社會處長陳加富陪同下到場關懷鄉親,並親手發送生活物資券,預祝端午節快樂、平安健康。

▲▼花蓮端節生活物資今年首度以物資劵方式發放。(圖/花蓮縣政府提供,下同)

縣長徐榛蔚表示,考量每個家庭實際所需物資不同,也避免一次性領取的重量造成不便,今年以生活物資券形式讓鄉親彈性依需求購物(菸、酒、檳榔除外)。徐榛蔚在現場也貼心提醒鄉親,颱風可能來襲,務必提前做好防颱準備。

▲▼花蓮端節生活物資今年首度以物資劵方式發放。(圖/花蓮縣政府提供,下同)

▲▼縣長徐榛蔚到場關切發放情形並親手發送生活物資券。

花蓮縣政府今年生活物資券發放措施將邁入新的里程碑,從發放「物資」改為「生活物資券」,也改變以往發米時需耗費大量人力和物力,如米的配送與回收的車輛、搬米的人力等,並有效減少碳排量,達到「花蓮縣2050淨零碳排」的政策目標。

▲▼花蓮端節生活物資今年首度以物資劵方式發放。(圖/花蓮縣政府提供,下同)

本次生活物資券限於花蓮縣境內可消費之店家,包括全聯、愛買、統冠、家樂福及農會超市,可消費之門市資訊請先詳閱。各店家亦配合提供各項優惠、活動及精美小禮品,數量有限,詳情依各店公告為主。

花蓮縣政府提醒,未於現場發放時間(5月26日至6月1日)領取者,可在隔日起至6月15日止(工作日),至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領取,逾期未領取,不予補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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